適應症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劑型
110錠劑 
包裝
 
用法用量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使用,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4次。成人每次1~2錠,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1/2~1錠;3歲以上未滿6歲,每次1/4~1/2錠;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初次應使用最小劑量,再視症狀增減用量。 
包裝
塑膠瓶裝::4710031399023,;;PTP 鋁箔盒裝 
形狀
橢圓形 
特殊劑型
 
顏色
淡黃色 
特殊氣味
芳香甜味 
刻痕
 
外觀尺寸
16.1*8.1*5.78 
標註一
TY 
標註二
C13 
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31358號 
註銷狀態
 
註銷日期
 
註銷理由
 
有效日期
2029-05-25  
發證日期
1989-04-10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舊證字號
01024331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DHY00103135803 
中文品名
“台裕”可制痛錠500毫克(乙醯胺酚) 
英文品名
COHITONG TABLETS 500MG (ACETAMINOPHEN) "TAI TU" 
藥品類別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申請商名稱
台裕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商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員山路11巷13弄1號 
申請商統一編號
 
異動日期
2014-02-14  
資料更新時間
2020-11-27  
國際條碼
 
健保代碼
 
製造商
名稱 廠址 公司地址 國別 製程
臺裕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里員山路11巷13弄1號 TW
成份表
處方標示 成分名稱 含量 單位
500 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