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症
緩解胃部不適或灼熱感,或經診斷為胃及十二指腸潰瘍,胃炎、食道炎所伴隨之胃酸過多。 
劑型
15A內服懸液劑 
包裝
 
用法用量
一天4次,或需要時服用。使用前請搖均勻。成人每次10ML(1包);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5ML(1/2包);3歲以上未滿6歲,每次2.5ML(1/4包);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 
包裝
鋁箔袋裝;;塑膠瓶裝 
形狀
 
特殊劑型
 
顏色
 
特殊氣味
 
刻痕
 
外觀尺寸
 
標註一
 
標註二
 
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38175號 
註銷狀態
 
註銷日期
 
註銷理由
 
有效日期
2029-10-08  
發證日期
1995-01-17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舊證字號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DHY00103817504 
中文品名
得胃康懸浮液 
英文品名
GASTRON EXTRA SUSPENSION 
藥品類別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申請商名稱
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商地址
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三號16樓 
申請商統一編號
 
異動日期
2014-05-08  
資料更新時間
2020-02-25  
國際條碼
 
健保代碼
 
成份表
處方標示 成分名稱 含量 單位
47.5 MG
50.8 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