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症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劑型
110錠劑 
包裝
 
用法用量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 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4次。成人每次1-2錠,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1/2-1錠;3歲以上未滿6歲,每次1/4-1/2錠;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初次應使用最小建議劑量, 再視症狀增減用量。 
包裝
塑膠瓶裝 
形狀
 
特殊劑型
 
顏色
 
特殊氣味
 
刻痕
 
外觀尺寸
 
標註一
 
標註二
 
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18660號 
註銷狀態
 
註銷日期
 
註銷理由
 
有效日期
2028-03-21  
發證日期
1991-03-21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舊證字號
01018660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DHY00101866002 
中文品名
"嘉林"乙醯胺基酚錠500毫克 
英文品名
ACETAMINOPHEN TABLETS 500MG "C.L." 
藥品類別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申請商名稱
嘉林藥品有限公司 
申請商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二段139巷29號1樓至4樓及31號1樓、2樓、4樓 
申請商統一編號
 
異動日期
2016-07-29  
資料更新時間
2020-02-25  
國際條碼
 
健保代碼
A018660100 
製造商
名稱 廠址 公司地址 國別 製程
福元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瑞芳區大寮路95號之1 TW
成份表
處方標示 成分名稱 含量 單位
500 MG
健保價格記錄
健保代碼 價格 含量 單位 期間
A018660100 0 1995-03-01 ~ 1997-09-30
A018660100 0.19 2000-04-01 ~ 2013-04-30
A018660100 0 2013-05-01 ~ 2910-12-31
A018660100 0.2 1997-10-01 ~ 2000-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