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宜企業有限公司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管理辦法「機械式輪椅(O.3850)」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醫療用手杖(O.3075)」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管理辦法「機械式助行器(O.3825)」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管理辦法「機械式輪椅(O.3850)」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醫療用手杖(O.3075)」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管理辦法「機械式輪椅(O.3850)」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管理辦法「機械椅(O.3100)」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管理辦法「機械式輪椅(O.3850)」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管理辦法「機械式輪椅(O.3850)」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空白。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管理辦法「機械式助行器(O.3825)」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管理辦法「機械式輪椅(O.3850)」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管理辦法「機械式輪椅(O.3850)」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適應症
爲醫療使用之輪式手動式器材,可供受限於坐姿的患者行動時使用。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醫療用手杖(O.3075)」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適應症
為醫療使用之有金屬外框之四腳器材,可提供於行走時之中度重量支撐。它可供行動不良如缺乏力量、好的平衡感或耐力的患者使用。
主成分
 
適應症
為用在行走時可提供最小支持力的醫用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