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興貝蒙股份有限公司

主成分
 
適應症
用於提供電力給其他牙科器材,如手機、操作燈、噴氣或噴水裝置及口腔排空器、吸取裝置、及其他牙科器材及附件。此器材可附在牙科治療椅上。
主成分
 
適應症
用於將患者調整到適當之位置以便于作牙科手續。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牙科用手術燈【F.4630】)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牙科治療椅及其附件(F.6250)」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空白。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牙科治療椅及其附件(F.6250)」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牙科治療椅及其附件(F.6250)」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牙科用手術燈(F.4630)」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牙科治療椅及其附件(F.6250)」第一等級鑑別範圍。
主成分
 
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牙科治療椅及其附件(F.6250)」第一等級鑑別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