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VA LOGISTICS SOLUTIONS SINGAPORE PTE LTD
廠商資訊
- 廠商名稱
- CEVA LOGISTICS SOLUTIONS SINGAPORE PTE LTD
- 地址
- 101 ALPS AVENUE #03-01 SINGAPORE 498793
- 藥證數量
- 9
藥證列表
共有 9 個藥證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1082號
- 適應症
- 1. 異位性皮膚炎:可用於治療患有中度至重度異位性皮膚炎且對局部處方治療控制不佳或不適合使用該療法的成人病人及6個月以上的兒童病人。可併用或不併用局部皮質類固醇治療。 2. 氣喘:可作為6歲以上患有嗜伊紅性白血球表現型或口服皮質類固醇依賴型之中度至重度氣喘病人,在已接受中劑量或高劑量吸入性皮質類固醇(ICS)及第2種控制藥物(如,LABA, LTRA, LAMA或methylxanthines)治療,或單獨接受高劑量ICS治療,仍有氣喘控制不佳現象時的附加維持治療(add-on maintenance therapy)。 3. 慢性鼻竇炎合併鼻息肉:可作為患有慢性鼻竇炎合併鼻息肉(CRSwNP)之成人病人在鼻內皮質類固醇治療下仍控制不佳的附加維持治療(add-on maintenance therapy)。 4. 結節性癢疹:可用於需全身性治療的中至重度結節性癢疹(PN)成人病人。 5. 嗜伊紅性食道炎:可用於治療1歲以上且體重至少達15公斤之嗜伊紅性食道炎(EoE)病人。 6. 慢性阻塞性肺病:可作為患有控制不佳之嗜伊紅性白血球表現型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成人病人的附加維持治療(add-on maintenance therapy)。
- 劑型
- 包裝
- 100支以下 03, (2 ml pre-filled syringe、2 ml pre-filled syringe with safety system、2 ml pre-filled pen) 2毫升 8E
- 發證日期
- 2025-01-14
- 有效日期
- 2028-05-10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藥輸字第022354號
- 適應症
- 治療深部靜脈血栓、與ASPIRIN併用以治療不穩定狹心症及非Q波之急性心肌梗塞。適用於年齡75歲以下,腎功能(Ccr)大於60 ml/min,ST-波段升高的急性心肌梗塞的病患,不論患者隨後是否接受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皆可與血栓溶解劑併用
- 劑型
- 包裝
- 100支以下盒裝,60 mg/0.6 ml、80 mg/0.8 ml注射針筒裝 24
- 發證日期
- 2024-01-02
- 有效日期
- 2028-12-15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藥輸字第021905號
- 適應症
- 肌萎縮脊髓側索硬化症(AMYOTROPHIC LATERALSCLEROSIS,ALS)
- 劑型
- 包裝
- 4-1000錠 89
- 發證日期
- 2022-07-15
- 有效日期
- 2027-09-22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藥輸字第021439號
- 適應症
- 治療陣發性上心室心搏過速、輔助診斷QRS波變寬或變窄之複雜性上心室心搏過速
- 劑型
- 包裝
- 2公撮小瓶裝,100支以下 03
- 發證日期
- 2021-12-20
- 有效日期
- 2026-11-19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1133號
- 適應症
- 1. 異位性皮膚炎:可用於治療患有中度至重度異位性皮膚炎且對局部處方治療控制不佳或不適合使用該療法的成人病人及6個月以上的兒童病人。可併用或不併用局部皮質類固醇治療。 2. 氣喘:可作為6歲以上患有嗜伊紅性白血球表現型或口服皮質類固醇依賴型之中度至重度氣喘病人,在已接受中劑量或高劑量吸入性皮質類固醇(ICS)及第2種控制藥物(如,LABA, LTRA, LAMA或methylxanthines)治療,或單獨接受高劑量ICS治療,仍有氣喘控制不佳現象時的附加維持治療(add-on maintenance therapy)。 3. 慢性鼻竇炎合併鼻息肉:可作為患有慢性鼻竇炎合併鼻息肉(CRSwNP)之成人病人在鼻內皮質類固醇治療下仍控制不佳的附加維持治療 (add-on maintenance therapy)。 4. 嗜伊紅性食道炎:可用於治療1歲以上且體重至少達15公斤之嗜伊紅性食道炎(EoE)病人。
- 劑型
- 包裝
- (1.14 ml pre-filled syringe with safety system、1.14 ml pre-filled pen) 1.14毫升 8E, 100支以下 03
- 發證日期
- 2020-07-20
- 有效日期
- 2025-07-20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藥輸字第025289號
- 適應症
- 1、乳癌 - 與doxorubicin和cyclophosphamide併用適用於可手術切除具有淋巴結轉移及無淋巴結轉移的乳癌病人的術後輔助療法。對於可接受手術切除且無淋巴結轉移的乳癌病人,輔助療法僅限用於可接受化學治療的病人,該化療方式則是遵照國際標準對早期乳癌之主要治療方式。 - 與doxorubicin併用適用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且先前未曾接受過化學治療之病人。 - 單獨使用,適用於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且先前化學治療失敗之乳癌病人。 - 與trastuzumab併用,可用於治療腫瘤HER2過度表現且先前未曾接受過化學治療的轉移性乳癌病人。 - 與capecitabine併用於治療對先前化學治療(包括anthracycline)無效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病人。 2、非小細胞肺癌 - 與cisplatin併用適用於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且先前未曾接受過化學治療之病人。TAXOTERE與carboplatin併用為另一含鉑之治療選擇。 - 適用於對先前接受含鉑化學治療失敗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之非小細胞肺癌。 3、前列腺癌 - 與prednisone或prednisolone併用適用於荷爾蒙治療無效之轉移性前列腺癌。 - 與雄激素去除療法(ADT)併用 (不論是否併用prednisone或prednisolone)適用於荷爾蒙治療敏感性之轉移性前列腺癌。 4、胃腺癌 - 與oxaliplatin、leucovorin及5-fluorouracil (FLOT)併用適用於局部晚期胃腺癌(LAGC) (包括胃食道接合處之腺癌)病人的手術期間治療。 - 與S-1併用適用於可手術切除、病理分期Stage III的LAGC(包括胃食道接合處之腺癌)病人之術後輔助治療。 - 與cisplatin及5-fluorouracil併用適用於先前未曾接受過化學治療的晚期胃腺癌 (包括胃食道接合處之腺癌)病人。 - 單藥治療適用於接受第一線全身性治療失敗後的晚期 (無法以手術切除) 胃腺癌 (包括胃食道接合處之腺癌) 病人。 5、頭頸癌 - 與cisplatin及5-fluorouracil併用適用於頭頸部局部進行性鱗狀細胞癌病人放射治療前的引導性化療。
- 劑型
- 包裝
- 100支以下 03, 20mg/1ml及80mg/4ml L2
- 發證日期
- 2010-11-17
- 有效日期
- 2025-11-17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藥輸字第025224號
- 適應症
- MULTAQ適用於最近6個月內有陣發性或持續性心房纖維顫動 (AF) 或心房撲動 (AFL),且目前處於竇性節律(sinus rhythm)狀態的患者,可降低病患發生心房顫動而住院的風險。
- 劑型
- 包裝
- 2-1000錠 89
- 發證日期
- 2010-06-28
- 有效日期
- 2030-06-28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藥輸字第024205號
- 適應症
- 思覺失調症。
- 劑型
- 包裝
- 2-1000錠以下 89
- 發證日期
- 2005-04-20
- 有效日期
- 2025-04-20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藥輸字第022177號
- 適應症
- 預防手術後靜脈血栓症。 於中度或高度血栓栓塞風險的病人,預防手術後靜脈血栓 症,特別是在接受骨科或一般外科手術(包括癌症手術)之病 人。
- 劑型
- 包裝
- 100公克以下 03, 0.2公撮及0.4公撮 24
- 發證日期
- 1998-05-14
- 有效日期
- 2028-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