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o Nordisk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P.
廠商資訊
- 廠商名稱
- Novo Nordisk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P.
- 地址
- 3612 Powhatan Road Clayton, NC 27527 USA
- 藥證數量
- 14
藥證列表
共有 14 個藥證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1219號
- 適應症
- 肥胖與過重之體重控制 1、做為低熱量飲食及增加體能活動之輔助療法,適用對象為成人且初始身體質量指數 (BMI) 為≥30 kg/m2 (肥胖),或≥27 kg/m2 至 <30 kg/m2 (過重)且至少患有一項體重相關共病,例如血糖異常 (糖尿病前期或第二型糖尿病)、高血壓、血脂異常、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或心血管疾病。 2、做為低熱量飲食及增加體能活動之輔助療法,適用對象為 12 歲以上的青少年,合併肥胖以及體重超過 60 kg。以2.4mg或最高耐受劑量治療12週後,若青少年病人的身體質量指數(BMI)並未下降至少5%,應停止本品治療並重新評估病人狀況。 3、用於具有心血管疾病且身體質量指數(BMI) ≥ 27 kg/m2 的成人病人,降低發生重大心血管不良事件(心血管疾病死亡、非致命心肌梗塞、非致命中風)的風險。 4、用於正常收縮分率之心臟衰竭(HFpEF)且BMI ≥ 30 kg/m2 的成人病人,改善心臟衰竭症狀與其有關的身體日常活動限制,並降低心臟衰竭住院的風險。
- 劑型
- 包裝
- 0.5毫升預充填注射筆,100支以下 03
- 發證日期
- 2023-02-20
- 有效日期
- 2028-02-20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1220號
- 適應症
- 肥胖與過重之體重控制 1、做為低熱量飲食及增加體能活動之輔助療法,適用對象為成人且初始身體質量指數 (BMI) 為≥30 kg/m2 (肥胖),或≥27 kg/m2 至 <30 kg/m2 (過重)且至少患有一項體重相關共病,例如血糖異常 (糖尿病前期或第二型糖尿病)、高血壓、血脂異常、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或心血管疾病。 2、做為低熱量飲食及增加體能活動之輔助療法,適用對象為 12 歲以上的青少年,合併肥胖以及體重超過 60 kg。以2.4mg或最高耐受劑量治療12週後,若青少年病人的身體質量指數(BMI)並未下降至少5%,應停止本品治療並重新評估病人狀況。 3、用於具有心血管疾病且身體質量指數(BMI) ≥ 27 kg/m2 的成人病人,降低發生重大心血管不良事件(心血管疾病死亡、非致命心肌梗塞、非致命中風)的風險。 4、用於正常收縮分率之心臟衰竭(HFpEF)且BMI ≥ 30 kg/m2 的成人病人,改善心臟衰竭症狀與其有關的身體日常活動限制,並降低心臟衰竭住院的風險。
- 劑型
- 包裝
- 0.5毫升預充填注射筆,100支以下 03
- 發證日期
- 2023-02-20
- 有效日期
- 2028-02-20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1221號
- 適應症
- 肥胖與過重之體重控制 1、做為低熱量飲食及增加體能活動之輔助療法,適用對象為成人且初始身體質量指數 (BMI) 為≥30 kg/m2 (肥胖),或≥27 kg/m2 至 <30 kg/m2 (過重)且至少患有一項體重相關共病,例如血糖異常 (糖尿病前期或第二型糖尿病)、高血壓、血脂異常、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或心血管疾病。 2、做為低熱量飲食及增加體能活動之輔助療法,適用對象為 12 歲以上的青少年,合併肥胖以及體重超過 60 kg。以2.4mg或最高耐受劑量治療12週後,若青少年病人的身體質量指數(BMI)並未下降至少5%,應停止本品治療並重新評估病人狀況。 3、用於具有心血管疾病且身體質量指數(BMI) ≥ 27 kg/m2 的成人病人,降低發生重大心血管不良事件(心血管疾病死亡、非致命心肌梗塞、非致命中風)的風險。 4、用於正常收縮分率之心臟衰竭(HFpEF)且BMI ≥ 30 kg/m2 的成人病人,改善心臟衰竭症狀與其有關的身體日常活動限制,並降低心臟衰竭住院的風險。
- 劑型
- 包裝
- 0.5毫升預充填注射筆,100支以下 03
- 發證日期
- 2023-02-20
- 有效日期
- 2028-02-20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1222號
- 適應症
- 肥胖與過重之體重控制 1、做為低熱量飲食及增加體能活動之輔助療法,適用對象為成人且初始身體質量指數 (BMI) 為≥30 kg/m2 (肥胖),或≥27 kg/m2 至 <30 kg/m2 (過重)且至少患有一項體重相關共病,例如血糖異常 (糖尿病前期或第二型糖尿病)、高血壓、血脂異常、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或心血管疾病。 2、做為低熱量飲食及增加體能活動之輔助療法,適用對象為 12 歲以上的青少年,合併肥胖以及體重超過 60 kg。以2.4mg或最高耐受劑量治療12週後,若青少年病人的身體質量指數(BMI)並未下降至少5%,應停止本品治療並重新評估病人狀況。 3、用於具有心血管疾病且身體質量指數(BMI) ≥ 27 kg/m2 的成人病人,降低發生重大心血管不良事件(心血管疾病死亡、非致命心肌梗塞、非致命中風)的風險。 4、用於正常收縮分率之心臟衰竭(HFpEF)且BMI ≥ 30 kg/m2 的成人病人,改善心臟衰竭症狀與其有關的身體日常活動限制,並降低心臟衰竭住院的風險。
- 劑型
- 包裝
- 0.75毫升預充填注射筆,100支以下 03
- 發證日期
- 2023-02-20
- 有效日期
- 2028-02-20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1223號
- 適應症
- 肥胖與過重之體重控制 1、做為低熱量飲食及增加體能活動之輔助療法,適用對象為成人且初始身體質量指數 (BMI) 為≥30 kg/m2 (肥胖),或≥27 kg/m2 至 <30 kg/m2 (過重)且至少患有一項體重相關共病,例如血糖異常 (糖尿病前期或第二型糖尿病)、高血壓、血脂異常、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或心血管疾病。 2、做為低熱量飲食及增加體能活動之輔助療法,適用對象為 12 歲以上的青少年,合併肥胖以及體重超過 60 kg。以2.4mg或最高耐受劑量治療12週後,若青少年病人的身體質量指數(BMI)並未下降至少5%,應停止本品治療並重新評估病人狀況。 3、用於具有心血管疾病且身體質量指數(BMI) ≥ 27 kg/m2 的成人病人,降低發生重大心血管不良事件(心血管疾病死亡、非致命心肌梗塞、非致命中風)的風險。 4、用於正常收縮分率之心臟衰竭(HFpEF)且BMI ≥ 30 kg/m2 的成人病人,改善心臟衰竭症狀與其有關的身體日常活動限制,並降低心臟衰竭住院的風險。
- 劑型
- 包裝
- 0.75毫升預充填注射筆,100支以下 03
- 發證日期
- 2023-02-20
- 有效日期
- 2028-02-20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1169號
- 適應症
- 單一療法或與其他糖尿病治療藥物併用,治療控制不佳的第二型糖尿病成人病人,作為飲食及運動之外的輔助治療。
- 劑型
- 包裝
- 2~1000錠以下/鋁箔片(alu-foil) 03
- 發證日期
- 2021-08-13
- 有效日期
- 2026-08-13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1169號
- 適應症
- 單一療法或與其他糖尿病治療藥物併用,治療控制不佳的第二型糖尿病成人病人,作為飲食及運動之外的輔助治療。
- 劑型
- 包裝
- 2~1000錠以下/鋁箔片(alu-foil) 03
- 發證日期
- 2021-08-13
- 有效日期
- 2026-08-13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1170號
- 適應症
- 單一療法或與其他糖尿病治療藥物併用,治療控制不佳的第二型糖尿病成人病人,作為飲食及運動之外的輔助治療。
- 劑型
- 包裝
- 2~1000錠以下/鋁箔片(alu-foil) 03
- 發證日期
- 2021-08-13
- 有效日期
- 2026-08-13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1170號
- 適應症
- 單一療法或與其他糖尿病治療藥物併用,治療控制不佳的第二型糖尿病成人病人,作為飲食及運動之外的輔助治療。
- 劑型
- 包裝
- 2~1000錠以下/鋁箔片(alu-foil) 03
- 發證日期
- 2021-08-13
- 有效日期
- 2026-08-13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1171號
- 適應症
- 單一療法或與其他糖尿病治療藥物併用,治療控制不佳的第二型糖尿病成人病人,作為飲食及運動之外的輔助治療。
- 劑型
- 包裝
- 2~1000錠以下/鋁箔片(alu-foil) 03
- 發證日期
- 2021-08-13
- 有效日期
- 2026-08-13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1171號
- 適應症
- 單一療法或與其他糖尿病治療藥物併用,治療控制不佳的第二型糖尿病成人病人,作為飲食及運動之外的輔助治療。
- 劑型
- 包裝
- 2~1000錠以下/鋁箔片(alu-foil) 03
- 發證日期
- 2021-08-13
- 有效日期
- 2026-08-13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1140號
- 適應症
- 1. 用於體重控制,做為低熱量飲食及增加體能活動外之輔助療法,適用對象為成人病人且初始身體質量指數(BMI)為•≥30 kg/m²,或•≥27 kg/m²至<30 kg/m²,且病人至少有一項體重相關共病,例如第二型糖尿病、高血壓或血脂異常。 以每天3.0 mg治療12週後,若病人初始體重並未減輕至少5%,應停止善纖達治療。 2. 用於體重控制,做為均衡飲食及增加體能活動外之輔助療法,適用對象為12歲以上且有下列狀況的青少年病人:•肥胖症(根據國際分界點,身體質量指數(BMI)相當於成人≥30 kg/m²)並且•體重超過60kg。以每天 3.0 mg 或最高耐受劑量治療12週後,若病人的BMI或 BMI標準分數並未下降至少4%,應停止善纖達治療並重新評估病人狀況。
- 劑型
- 包裝
- 18mg/3ml 注射筆裝,100支以下 03
- 發證日期
- 2020-08-18
- 有效日期
- 2030-08-18
- 許可證字號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1107號
- 適應症
- 1. 單一療法或與其他糖尿病治療藥物併用,治療控制不佳的第二型糖尿病成人病人,作為飲食及運動之外的輔助治療。 2. 用於已有心血管疾病的第二型糖尿病病人時,可降低發生主要心血管事件(MACE:包括心血管疾病死亡、非致命性心肌梗塞、非致命性中風)之風險。 3. 用於已有慢性腎臟病的第二型糖尿病病人時,可降低eGFR持續下降、進展至腎臟病末期或心血管疾病死亡之風險。
- 劑型
- 包裝
- 1.5mL、3 mL玻璃注射匣,置於注射筆中,附注射針,100支以下盒裝 03
- 發證日期
- 2019-06-24
- 有效日期
- 2029-06-24
- 許可證字號
- 衛部醫器陸輸字第000914號
- 適應症
- 血糖控制: 可單獨使用或與口服降血糖藥物及/或基礎胰島素併用,適用於藉由飲食與運動仍未達理想血糖控制的10歲以上第2型糖尿病病人,作為血糖控制之輔助治療。 預防心血管事件: 用於已有心血管疾病的第2型糖尿病病人時,可降低發生主要心血管事件 (MACE:包括心血管疾病死亡、非致命性心肌梗塞、非致命性中風)之風險。
- 劑型
- 包裝
- 3mL 2I, 100支以下 03
- 發證日期
- 2011-03-03
- 有效日期
- 202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