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症
限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紙張式記錄器(E.2810)」第一等級鑑別範圍。紀錄生理放大器,信號調節器或電腦信號之用紙,不具量測功用。  
劑型
 
包裝
空白 
許可證字號
44005617 
註銷狀態
註銷日期
2014-04-14  
註銷理由
838 
有效日期
2012-02-15  
發證日期
2007-02-15  
許可證種類
09 
中文品名
“新力”醫療影像輸出用紙 (未滅菌) 
英文品名
“SONY”MEDICAL IMAGE OUTPUT PAPERS (Non-Sterile) 
藥品類別
E 心臟血管用裝置 
申請商名稱
新記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商地址
台北市林森北路372號3樓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DHA04400561707 
資料更新時間
 
製造商
名稱 廠址 公司地址 國別 製程
SONY CORPORATION 6-7-35, KITASHINAGANA, SHINAGAWA-KU, TOKYO, JAPAN 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