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適應症
- 失眠症。
- 劑型
- 110錠劑
- 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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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劑量必須用最低有效劑量開始治療,建議起始劑量女性為5毫克,男性為5毫克或10毫克。若5毫克劑量無效,劑量可增加至10毫克。每日最高劑量不可超過10毫克。女性的建議起始劑量與男性不同,是因為zolpidem的清除率,女性較低。本藥作用快速,須於睡前服用,甚至在床上服用。〈特殊族群〉兒童Zolpidem用於18歲以下患者的療效和安全性尚未被證實,因此不可將zolpidem處方給這些人使用。老年人或衰弱者老年人或衰弱的人對zolpidem可能特別敏感,所以此類患者的建議劑量是每日5毫克,劑量得視個別情況增減之。肝功能不全者因為肝功能不全者zolpidem的排除與代謝會降低,所以此類患者必須從每天5毫克開始治療,而且用於老年人應該特別小心。對於65歲以下的成年患者,只有在當臨床反應不足且耐受性良好時,才可將劑量增至10毫克。治療期間本藥不宜長期使用,應該盡量縮短治療期,從幾天到4週,包括減量期在內(參閱警語及特殊使用注意事項)。應告知患者治療方式如下:-偶爾失眠:治療2-5天(例如旅行期間)。-短暫性失眠:治療2-3週(例如煩惱期間)。非常短的治療期不需要逐漸停止治療。某些患者可能需要持續治療超過建議的治療期間,這種案例需要審慎反覆的再評估患者的狀況。
- 包裝
- 塑膠瓶裝;;鋁箔盒裝
- 形狀
- 長圓柱形
- 特殊劑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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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色
- 白色
- 特殊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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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刻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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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觀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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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註一
- CM
- 標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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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銷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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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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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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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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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09-17
- 發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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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7
- 許可證種類
- 製 劑
- 舊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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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 null
- 中文品名
- 舒夢眠錠
- 英文品名
- SLEEPMAN TABLETS
- 藥品類別
- 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 第四級管制藥品
- 申請商名稱
- 鴻汶醫藥實業有限公司
- 申請商地址
- 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三段236號3樓、238號3樓
- 申請商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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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異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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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 資料更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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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4
- 國際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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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代碼
- A045752100,AC4575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