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適應症
- 1.成人和青少年(13至17歲)的思覺失調症。
2.治療小兒思覺失調症的特殊考量:兒童及青少年的精神疾患的診斷標準通常與成人不一致。建議於充分診斷及評估相關風險後再給予藥物治療。藥物治療小兒思覺失調症應僅是總體治療(包含心理、教育及社會介入)的一部分。
3.成⼈和兒童(10⾄17歲)的雙極性疾患之躁症發作及混合型發作,可單獨使⽤或做為鋰鹽或Valproate的輔助治療。
4.第⼀型雙極性疾患維持治療之鋰鹽或valproate的輔助治療。
5.重鬱症之輔助治療。
6.兒童(6⾄17歲)的⾃閉性疾患伴隨之急躁易怒。
7.妥瑞氏症。
- 劑型
- 170內服液劑
- 包裝
- 4000毫升以下塑膠瓶裝
- 用法用量
- 詳見仿單
- 包裝
- 塑膠瓶裝::4719256001841,
- 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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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劑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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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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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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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刻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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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觀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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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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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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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可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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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藥製字第057998號
- 註銷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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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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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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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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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07-11
- 發證日期
-
2013-07-11
- 許可證種類
- 製 劑
- 舊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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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 DHY00105799803
- 中文品名
- "晟德"安立舒內服液劑
- 英文品名
- ApraZ oral Solution "CENTER"
- 藥品類別
- 06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
- 申請商名稱
- 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 申請商地址
- 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之2號7樓
- 申請商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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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異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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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5
- 資料更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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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 國際條碼
-
- 健保代碼
- AC57998151,AC57998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