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症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劑型
110錠劑 
包裝
 
用法用量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4次。成人每次1錠,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1/2錠;6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 
包裝
鋁箔盒裝;;塑膠瓶裝 
形狀
圓扁形 
特殊劑型
 
顏色
白色 
特殊氣味
 
刻痕
 
外觀尺寸
 
標註一
M,T 
標註二
 
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41740號 
註銷狀態
 
註銷日期
 
註銷理由
 
有效日期
2027-11-28  
發證日期
1997-11-28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舊證字號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DHY00104174006 
中文品名
〝明通〞治痛錠 
英文品名
CHYR TONG TABLETS "MIN TONG" 
藥品類別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申請商名稱
明通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廠 
申請商地址
台中市南屯區工業區21路15號 
申請商統一編號
 
異動日期
2017-07-18  
資料更新時間
2020-02-25  
國際條碼
 
健保代碼
 
製造商
名稱 廠址 公司地址 國別 製程
明通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廠 台中市南屯區工業區21路15號 TW
成份表
處方標示 成分名稱 含量 單位
325 MG
30 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