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症
解熱、鎮痛(頭痛、肌肉痛、關節痛、風濕痛、神經痛、月經痛、牙痛)之緩解。 
劑型
110錠劑 
包裝
 
用法用量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成人每次1-2錠,初次應使用最小建議劑量,再視症狀增減用量。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4次。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適用成人劑量之1/2;3歲以上未滿6歲,適用成人劑量之1/4;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 
包裝
鋁箔紙盒裝::4712238200621, 
形狀
 
特殊劑型
 
顏色
 
特殊氣味
 
刻痕
 
外觀尺寸
 
標註一
 
標註二
 
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29089號 
註銷狀態
 
註銷日期
 
註銷理由
 
有效日期
2029-05-25  
發證日期
1986-08-09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舊證字號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DHY00102908900 
中文品名
鎮痛錠500毫克(乙醯胺酚) 
英文品名
ACETAMINOPHEN 500MG TABLETS 
藥品類別
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申請商名稱
福安科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商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外中村外中街382號 
申請商統一編號
 
異動日期
2016-12-07  
資料更新時間
2020-02-25  
國際條碼
 
健保代碼
A029089100 
製造商
名稱 廠址 公司地址 國別 製程
長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彰化縣福興鄉福興工業區福工路19號 TW
成份表
處方標示 成分名稱 含量 單位
500 MG
健保價格記錄
健保代碼 價格 含量 單位 期間
A029089100 0 2003-03-01 ~ 2910-12-31
A029089100 0.2 1998-02-01 ~ 2000-03-31
A029089100 0 1995-03-01 ~ 1998-01-31
A029089100 0.19 2000-04-01 ~ 2003-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