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症
緩解過敏性鼻炎、枯草熱所引起之相關症狀(鼻塞、流鼻水、打噴嚏、眼睛及喉部搔癢。 
劑型
110錠劑 
包裝
 
用法用量
一日3至4次,每次間隔4小時以上服用。成人每次1錠,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1/2錠。3歲以上未滿6歲,每次1/4錠。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 
包裝
PTP 鋁箔盒裝 
形狀
圓扁形 
特殊劑型
 
顏色
淺黃 
特殊氣味
 
刻痕
 
外觀尺寸
 
標註一
 
標註二
 
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25363號 
註銷狀態
 
註銷日期
 
註銷理由
 
有效日期
2028-12-25  
發證日期
1990-11-26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舊證字號
01025363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DHY00102536300 
中文品名
"嘉林"安鼻康錠 
英文品名
ANBECON TABLETS "C.L." 
藥品類別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申請商名稱
嘉林藥品有限公司 
申請商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二段139巷29號1樓至4樓及31號1樓、2樓、4樓 
申請商統一編號
 
異動日期
2014-07-25  
資料更新時間
2020-07-24  
國際條碼
 
健保代碼
 
製造商
名稱 廠址 公司地址 國別 製程
國嘉製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幼獅三廠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十路2號 TW
成份表
處方標示 成分名稱 含量 單位
4 MG
60 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