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症
預防或緩解動暈症(暈車、暈船、暈機)引起之頭暈、噁心、嘔吐、頭痛等症狀。 
劑型
110錠劑 
包裝
 
用法用量
預防暈車、暈船、暈機時,於搭乘前30~60分鐘服用之。成人1次2錠,一天服用一次,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12歲以下之兒童,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 
包裝
PTP 鋁箔盒裝::4715066501571,4712521004424,4712521002567,4712521001836,4712521001690,4712521005261,;;塑膠瓶裝 
形狀
圓扁形 
特殊劑型
 
顏色
淡黃橙 
特殊氣味
 
刻痕
 
外觀尺寸
 
標註一
 
標註二
長安2 
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34239號 
註銷狀態
 
註銷日期
 
註銷理由
 
有效日期
2026-08-12  
發證日期
1991-08-12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舊證字號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DHY00103423900 
中文品名
"長安"旅途樂錠 
英文品名
LITOLOU TABLETS "C.A." 
藥品類別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申請商名稱
長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商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福興工業區福工路19號 
申請商統一編號
 
異動日期
2016-07-29  
資料更新時間
2020-09-25  
國際條碼
 
健保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