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症
緩解過敏性鼻炎、枯草熱所引起之相關症狀(流鼻水、打噴嚏、眼睛及喉部搔癢)及過敏所引起之搔癢、皮膚癢疹。 
劑型
110錠劑 
包裝
 
用法用量
一日3至4次,每次間隔4小時以上服用。成人每次1錠,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1/2錠;3歲以上未滿6歲,每次1/4錠;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 
包裝
塑膠瓶裝 
形狀
 
特殊劑型
 
顏色
 
特殊氣味
 
刻痕
 
外觀尺寸
 
標註一
 
標註二
 
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10808號 
註銷狀態
註銷日期
2018-10-17  
註銷理由
自請註銷 
有效日期
2019-05-25  
發證日期
1976-09-24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舊證字號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DHY00101080804 
中文品名
敏敏錠 
英文品名
MINMIN TABLETS "S.T." 
藥品類別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申請商名稱
三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商地址
台南市佳里區禮化里247號 
申請商統一編號
 
異動日期
2015-01-16  
資料更新時間
2020-02-25  
國際條碼
 
健保代碼
 
製造商
名稱 廠址 公司地址 國別 製程
內外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雲林縣斗六市復興路三號 TW
成份表
處方標示 成分名稱 含量 單位
4 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