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症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劑型
110錠劑 
包裝
 
用法用量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5次。成人每次1錠,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1/2錠;3歲以上未滿6歲,每次1/4錠;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 
包裝
瓶裝 
形狀
 
特殊劑型
 
顏色
 
特殊氣味
 
刻痕
 
外觀尺寸
 
標註一
 
標註二
 
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04651號 
註銷狀態
註銷日期
2015-08-21  
註銷理由
自請註銷 
有效日期
2014-12-31  
發證日期
1974-08-28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舊證字號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DHY00100465101 
中文品名
“華興”比力拿鎮錠 
英文品名
PYRINAZIN TABLETS “H.S.” 
藥品類別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申請商名稱
華興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商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饒平村四維巷128號 
申請商統一編號
 
異動日期
2015-08-21  
資料更新時間
2020-02-25  
國際條碼
 
健保代碼
 
製造商
名稱 廠址 公司地址 國別 製程
華興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彰化縣田尾鄉饒平村四維巷128號 TW
成份表
處方標示 成分名稱 含量 單位
300 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