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適應症
- 躁病、精神病狀態、噁心、嘔吐、攻擊性與破壞性之行為障礙、舞蹈病
- 劑型
- 270注射劑
- 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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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汎妥樂(Pandol)注射液(乳酸配方)僅建議以肌肉注射的方式給藥。 下列建議的劑量只是一般的平均用法,必須依照病患的反應來調整劑量。為了 決定最低的有效劑量,通常在急性期應調高劑量,在穩定期則逐漸調低劑量。 高劑量僅適用於那些對低劑量反應欠佳的病患。 一、成人 1. 當作神經安定劑時 • 急性期:精神分裂症的急性發作,譫妄性震顫(delirium tremens),妄想症,急性混淆,高沙可夫症候群(Korskoffs syndrome),急性妄想症。 5-10毫克肌肉注射,可每小時重覆使用直到症狀有效控制或達到每天最高劑量60毫克。當口服給予時,必須使用上述劑量的兩倍。 • 慢性期:慢性精神分裂,慢性酒精中毒,慢性的人格異常。 1-3毫克,每天口服三次,依藥效反應而定,可增加至10-20毫克每天三 次。 2. 當作精神運動抗激奮劑時 • 急性期:躁症(mania),癡呆症,酒精中毒,人格異常,行為和個性異常,打嗝,舞蹈症動作,肌肉抽搐,口吃。 5-10毫克肌肉注射。 • 慢性期:口服0.5-1毫克每天三次,必要時,可增加至2-3毫克每天三次。 3. 當作慢性疼痛的輔助治療劑時 0.5-1毫克每天口服三次,可依需要再加以調整。 4. 當作止吐劑時 • 中樞引起的嘔吐:5毫克肌肉注射。 • 預防手術後嘔吐:在手術結束時,肌肉注射2.5-5毫克。 二、老年人 治療必須以成人劑量的半量開始,並依結果需要而加以調整。 三、小孩 0.1毫克/3公斤體重,每天口服三次,可以依需要加以調整。
- 包裝
- 安瓿::4716243213119,
- 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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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劑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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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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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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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刻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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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觀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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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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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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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銷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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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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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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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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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05-25
- 發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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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3-06
- 許可證種類
- 製 劑
- 舊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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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 DHY00102078205
- 中文品名
- "汎生" 汎妥樂注射液(哈羅嗶利杜)
- 英文品名
- PANDOL INJECTION (HALOPERIDOL) "PANBIOTIC"
- 藥品類別
- 限由醫師使用
-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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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商名稱
- 臺灣汎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 申請商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埔里大同路5-1號及高雄市鳥松區?埔里神農路330號
- 申請商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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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異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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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2
- 資料更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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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5
- 國際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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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代碼
- A020782209,A02078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