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症
緩解過敏性鼻炎、枯草熱所引起之相關症狀(流鼻水、打噴嚏、眼睛及喉部搔癢)及過敏所引起之搔癢、皮膚癢疹。 
劑型
110錠劑 
包裝
 
用法用量
一日4次,每次間隔4小時以上服用。成人每次1錠,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1/2錠。3歲以上未滿 6歲,每次1/4錠。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 
包裝
塑膠瓶裝 
形狀
圓扁形 
特殊劑型
 
顏色
白色 
特殊氣味
 
刻痕
 
外觀尺寸
 
標註一
CCP 
標註二
 
許可證字號
內衛藥製字第002893號 
註銷狀態
 
註銷日期
 
註銷理由
 
有效日期
2028-04-21  
發證日期
1970-04-21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舊證字號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DHY01200289303 
中文品名
亞烈明錠 
英文品名
ALLERMIN TABLETS 
藥品類別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申請商名稱
中國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新豐工廠 
申請商地址
新竹縣新豐鄉坑子口一八二之一號 
申請商統一編號
 
異動日期
2014-10-14  
資料更新時間
2020-02-26  
國際條碼
 
健保代碼
N002893100 
製造商
名稱 廠址 公司地址 國別 製程
中國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新豐工廠 新竹縣新豐鄉坑子口一八二之一號 TW
成份表
處方標示 成分名稱 含量 單位
2.5 MG
健保價格記錄
健保代碼 價格 含量 單位 期間
N002893100 0.2 1995-03-01 ~ 2000-03-31
N002893100 0.11 2011-12-01 ~ 2910-12-31
N002893100 0.18 2000-04-01 ~ 201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