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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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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必治妥施貴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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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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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法切除或轉移性黑色素瘤:併用 nivolumab 適用於治療無法切除或轉移性黑色素瘤之12歲以上病人。 2.晚期腎細胞癌:併用 nivolumab 適用於中度/重度風險 (intermediate /poor risk) 晚期腎細胞癌 (RCC)成人病人的第一線治療。 3.高度微衛星不穩定性(MSI-H)或錯配修復缺陷(dMMR)的轉移性大腸直腸癌:併用nivolumab適用於接受fluoropyrimidine、oxaliplatin和irinotecan治療後疾病惡化之具有高度微衛星不穩定性(MSI-H)或錯配修復缺陷(dMMR)的轉移性大腸直腸癌(CRC)成人病人。 4.肝細胞癌:併用 nivolumab 適用於治療先前曾接受sorafenib治療的肝細胞癌 (HCC) 成人病人。 5.轉移性或復發性非小細胞肺癌: (1)併用 nivolumab 適用於帶有PD-L1(≧1%)且不具EGFR或ALK腫瘤基因異常的成年轉移性或復發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病人的第一線治療。 (2)併用 nivolumab 及2個週期含鉑化學治療適用於不具EGFR或ALK腫瘤基因異常的成年轉移性或復發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病人的第一線治療。 6.惡性肋膜間皮瘤:併用 nivolumab 適用於無法切除之惡性肋膜間皮瘤成人病人的第一線治療。 7.食道癌:併用 nivolumab 適用於晚期或轉移性食道鱗狀細胞癌 (ESCC) 成人病人的第一線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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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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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