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LPIVIRINE HYDROCHLORIDE

申請商
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適應症
適用於符合以下所有情況的人類免疫不全病毒-1 (HIV-1)感染症成人病人,替代其現行全部抗反轉錄病毒處方治療:(1)現行抗反轉錄病毒處方治療劑量維持穩定且達到病毒學抑制效果(HIV-1 RNA<50 copies/mL)持續至少六個月,(2)過去無治療失敗病史,(3)對本品的兩種抗反轉錄病毒藥物成分,皆無已知或疑似之抗藥性。
含量
27.5MG
申請商
嬌生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1.治療未曾接受治療之HIV-1病人:適用於與其它抗反轉錄病毒藥物併用,藉以治療先前未曾使用過抗病毒藥物治療之人類免疫不全病毒第1型病毒(HIV-1)感染且病毒量HIV-1 RNA≦100,000 copies/mL之病人。 2.與cabotegravir併用治療HIV-1:與cabotegravir錠劑併用,短期治療已達病毒學抑制效果(HIV-1 RNA <50 copies/mL)且對rilpivirine及cabotegravir不具已知或疑似抗藥性之成人的人類免疫不全病毒(HIV)-1感染症,治療的目的為: (1)在投予rilpivirine 持續性藥效注射懸浮劑前先進行口服導入治療,藉以評估對rilpivirine 的耐受性。 (2)為錯過計劃注射rilpivirine 持續性藥效注射懸浮劑時間的成人進行口服治療。
含量
27.5MG
申請商
嬌生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先前未曾使用過抗病毒藥物治療之愛滋病毒(HIV-1)感染之完整治療,且在治療開始時其病毒量HIV-1 RNA ≦100,000 copies/mL之12歲以上(體重至少35公斤)患者;適用於特定正穩定接受抗反轉錄病毒療法,且治療開始時已達病毒學抑制狀態(HIV-1 RNA <50 copies/mL)的患者,取代其現有的抗反轉錄病毒療法。對emtricitabine/ rilpivirine/ tenofovir 的任一成分,患者過去或現在應無抗藥性病史才適用。
含量
27.5MG
申請商
嬌生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COMPLERA®(emtricitabine/rilpivirine/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是由兩種核苷類似物反轉錄酶抑制劑(NRTIs)(emtricitabine/tenofovir DF)及一種非核苷反轉錄酶抑制劑(NNRTI) (rilpivirine)組成之複方療法,適用於先前未曾使用過抗病毒藥物治療之愛滋病毒(HIV-1)感染之完整治療,且在治療開始時其病毒量HIV-1 RNA≤100,000 copies/mL之12歲(含)以上且體重至少35公斤的患者;適用於特定正穩定接受抗反轉錄病毒療法,且治療開始時已達病毒學抑制狀態(HIV-1 RNA <50 copies/mL)的患者,取代其現有的抗反轉錄病毒療法。對COMPLERA®三個成分(emtricitabine/rilpivirine/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的任一成分,患者過去或現在應無抗藥性病史才適用。
含量
27.5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