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MOTEROL FUMARATE DIHYDRATE

申請商
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適用於已接受吸入性皮質類固醇與長效β2作用劑合併治療、或長效β2作用劑與長效蕈毒鹼受體拮抗劑合併治療,而仍控制不佳的中至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 (COPD) 病人的維持治療。
含量
5MCG
申請商
健喬信元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1.氣喘(Asthma)適合使用類固醇及長效ß2作用劑(ß2-agonist)合併治療的支氣管氣喘(Bronchial asthma)。2.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COPD)適用於18歲以上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COPD),使用氣管擴張劑後之第一秒吐氣量(post-bronchodilator FEV1)少於預測值之70%及已定期使用支氣管擴張劑,而仍有惡化病史的病人之治療。
含量
9ug
申請商
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治療可逆性呼吸道阻塞(包括夜間氣喘及預防運動引起的支氣管痙攣)。特別是針對需長期接受經常性支氣管擴張劑治療的患者。這類患者亦須使用經常性且適當劑量的吸入性抗發炎劑(如皮質類固醇及用於兒童的 SODIUM CROMOGLYCATE)或口服皮質類固醇。成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及當氣喘患者使用適當之類固醇治療後,尚無法獲得充分之控制時,用來解除其支氣管阻塞之症狀。
含量
20MG
申請商
台灣萌蒂藥品有限公司 
適應症
「適用於適合使用複方劑(一種吸入型皮質類固醇與長效β2致效劑)之氣喘患者的常態治療」: 1.適用於以吸入型皮質類固醇與「視需要使用的」吸入型短效型β2致效劑無法有效控制氣喘的病患。 2.適用於同時使用一種吸入型皮質類固醇與長效β2致效劑時,已可有效控制氣喘的病患。
含量
1.6MG
申請商
台灣萌蒂藥品有限公司 
適應症
「適用於適合使用複方劑(一種吸入型皮質類固醇與長效β2致效劑)之氣喘患者的常態治療」: 1.適用於以吸入型皮質類固醇與「視需要使用的」吸入型短效型β2致效劑無法有效控制氣喘的病患。 2.適用於同時使用一種吸入型皮質類固醇與長效β2致效劑時,已可有效控制氣喘的病患。
含量
0.801MG
申請商
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氣喘: Foster適用於需規律使用吸入型皮質類固醇與長效beta 2致效劑合併治療的氣喘病患。 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 患有較嚴重之慢性阻塞性肺病(FEV1少於預測值之50%)及有反覆惡化病史,已定期使用長效型支氣管擴張劑,而仍有明顯症狀病患之治療。
含量
0.006MG
申請商
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適合使用類固醇及長效BETA2作用劑(BETA2-AGONIST)合併治療的支氣管氣喘(BRONCHIAL ASTHMA)。
含量
4.5MCG
申請商
台灣萌蒂藥品有限公司 
適應症
「適用於適合使用複方劑(一種吸入型皮質類固醇與長效β2致效劑)之氣喘患者的常態治療」: 1.適用於以吸入型皮質類固醇與「視需要使用的」吸入型短效型β2致效劑無法有效控制氣喘的病患。 2.適用於同時使用一種吸入型皮質類固醇與長效β2致效劑時,已可有效控制氣喘的病患。
含量
0.801MG
申請商
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1. 氣喘 (Asthma)適用於適合使用類固醇及長效β2作用劑(β2-agonist)合併治療的氣喘,以達到氣喘整體控制,包括預防、緩解症狀及降低惡化風險。 2. 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COPD)適用於18歲以上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COPD),使用氣管擴張劑後之第一秒吐氣量 (post-bronchodilator FEV1)少於預測值之70%,及已定期使用支氣管擴張劑而仍有惡化病史的病人之治療。
含量
4.5MCG
申請商
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適用於需規律使用吸入型皮質類固醇與長效beta2-致效劑合併治療的氣喘成人病人。
含量
0.006MG
申請商
益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氣喘(Asthma):適用於適合使用吸入型皮質類固醇及長效β2作用劑(β2-agonist)合併治療的氣喘(asthma)常規治療。--以吸入型皮質類固醇和”需要時”吸入短效β2作用劑未能充分控制氣喘的病人。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COPD):適用於患有中至重度COPD,頻繁出現症狀及有惡化病史之病人的常規治療。
含量
0.005MG
申請商
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BEVESPI AEROSPHERE是glycopyrronium和formoterol fumarate dihydrate的組合藥品,適用於慢性阻塞性肺病(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 COPD)病人氣流阻塞的長期維持治療。
含量
5MCG
申請商
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氣喘 適用於需規律使用吸入型皮質類固醇與 長效beta 2-致效劑合併治療的氣喘病人。 慢性阻塞性肺病 (COPD) 患有較嚴重之慢性阻塞性肺病(FEV1少於預測值之50%)及 有反覆惡化病史,已定期使用長效型支氣管擴張劑,而仍 有明顯症狀病人之治療。
含量
0.006MG
申請商
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適用於已使用長效 beta 2 致效劑與高劑量吸入型皮質類固醇維持合併療法仍未得到充分控制,且前一年內有一次以上氣喘發作的成年病人,作為氣喘的維持療法。
含量
0.006MG
申請商
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適用於需規律使用吸入型皮質類固醇與長效beta2-致效劑合併治療的氣喘成人病人。
含量
0.006MG
申請商
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治療可逆性呼吸道阻塞(包括夜間氣喘及預防運動引起的支氣管痙攣)。特別是針對需長期接受經常性支氣管擴張劑治療的患者。這類患者亦須使用經常性且適當劑量的吸入性抗發炎劑(如皮質類固醇及用於兒童的 SODIUM CROMOGLYCATE)或口服皮質類固醇。成人慢性阻塞肺部疾病(COPD)。及當氣喘患者使用適當之類固醇治療後,尚無法獲得充分之控制時,用來解除其支氣管阻
含量
10MG
申請商
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1.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用於重度以上呼氣氣流受阻(FEV1少於預測值之50%)及有惡化病史之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成年病人,在已使用吸入型皮質類固醇與長效beta 2致效劑合併療法或長效beta 2致效劑與長效毒蕈結抗劑合併療法仍未得到充分治療時,作為維持治療使用,以控制症狀及降低反覆惡化發生。 2.氣喘:適用於已使用長效beta 2致效劑與中等劑量吸入型皮質類固醇維持合併療法仍未得到充分控制,且前一年內有一次以上氣喘發作的成年病人,作為氣喘的維持治療。
含量
0.006MG
申請商
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 
適應症
1. 氣喘(Asthma) 適合使用類固醇及長效β2 作用劑(β2-agonist)合併治療的支氣管氣喘(Bronchial asthma)。 2. 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COPD) 適用於18 歲以上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COPD),使用氣管擴張劑後之第一秒吐氣量(post-bronchodilator FEV1)少於預測值之70%及已定期使用支氣管擴張劑,而仍有惡化病史的病患之治療。
含量
9M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