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 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1. 對amphotericin B或itraconazole或voriconazole治療無效或不能忍受之成人侵入性麴菌病(invasive aspergillosis)的第二線用藥。(無效的定義是先前用有效抗黴菌劑的治療劑量至少7天,感染惡化或未改善)2. 對itraconazole或fluconazole治療無效或不能忍受之成人口咽念珠菌感染(oropharyngeal candidiasis)的第二線用藥。(無效的定義是先前用有效抗黴菌劑的治療劑量至少治療一段時間:持續性黴菌血症3天,非黴菌血症型感染7天,食道念珠菌病14天,感染惡化或未改善)3. 適用於13歲以上高危險病人,用來預防侵入性黴菌感染,包括造血幹細胞移植接受者因為植體宿主反應,而接受高劑量免疫抑制劑治療,及acute myelogenous leukemia或高危險myelodysplastic syndrome病人接受誘導化學治療,而引起長期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