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說明第二波清查發現使用允成公司碳酸鈣原料之查核結果


 

食藥署說明第二波清查發現使用允成公司碳酸鈣原料之查核結果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近期清查第二波國內西藥廠之碳酸鎂(鈣)原料使用狀況,仍有1家藥廠(大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曾於102年以前使用允成之碳酸鈣原料製造藥品(清單如附表),已要求廠商立即下架,並於30日內完成回收。
本案除立即要求業者將涉案產品下架回收外,將以違反藥事法第21條第2款(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及藥事法第57條(嚴重違反GMP規定:限期改善、涉案產品停止生產,並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處分。

 

  2015-04-16

  http://www.mohw.gov.tw/cht/Ministry/DM2_P.aspx?f_list_no=7&fod_list_no=5311&doc_no=49032

 

本文分享連結  https://drugs.olc.tw/articles/view/5531b94d-710c-4b72-b7f3-7ff6cb455a63

 

藥物證書


"大豐" 胃散
緩解胃部不適或灼熱感、或經診斷為胃及十二指腸潰瘍、胃炎、食道炎所伴隨之胃酸過多。

 

藥物廠商


 

 

 

本網站資料僅供參考,不宜使用在疾病判斷及治療。
本網站不承擔任何責任或保證、也不表明任何立場或保證內容的準確性,任何疑問請洽詢專業醫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