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藥品]未完成檢驗即予以放行出貨


 

回收分級:第二級
文號:部授食字第1021151495號
產品:鎮痛散
許可證字號:衛署藥製字第031727號
批號:1021022
許可證持有者:木村藥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原因:未完成檢驗即予以放行出貨

 

  2013-12-02

 

本文分享連結  https://drugs.olc.tw/articles/view/54d26355-b134-4b7b-b410-2721d38a10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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